新疆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 行动轨迹公布 相关区域启动应急响应

kyadmin 12 2026-06-17 15:41:16

X月X日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报,当日新疆新增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,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医学观察,为做好精准防控,该无症状感染者的详细行动轨迹已向社会公布,当地相关部门已迅速启动应急响应,全面开展流调溯源、密接排查和区域管控工作。

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公布 涉及多个重点场所

据通报,该无症状感染者为XX市(县)居民,近期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,但在常态化核酸检测中检出阳性,其行动轨迹主要涉及以下区域和场所:

  • X月X日:8:00-9:00 在XX小区(地址)居家;9:00-10:30 前往XX超市(地址)购物,期间接触过生鲜区;10:30-12:00 在XX餐馆(地址)与朋友就餐,停留约1.5小时;
  • X月X日:14:00-16:00 在XX办公楼(地址)上班,期间未佩戴口罩;16:30-17:30 前往XX菜市场(地址)采购;
  • X月X日:10:00-11:30 在XX医院(地址)进行核酸检测,随后返回家中未外出。

截至目前,该无症状感染者已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XX人、次密切接触者XX人,均已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,首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,相关风险区域已划定管控范围,重点场所完成终末消毒。

多部门联动防控 启动应急响应机制

疫情发生后,新疆自治区党委、政府高度重视,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,统筹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工作,自治区卫生健康委、疾控局、公安厅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,赶赴当地开展流调溯源,确保“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隔离、早治疗”。

XX市(县)疫情防控指挥部已对无症状感染者所在社区(村)实施临时管控措施,居民非必要不外出,需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出入小区;区域内中小学、幼儿园暂停线下教学,转为线上教学;商超、农贸市场等场所严格落实限流、扫码、测温等措施,确保生活物资供应充足、价格稳定。

提醒公众:配合防疫措施 做好个人防护

新疆疾控部门提醒广大市民,请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,与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,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(村)、单位报告,配合落实流调排查、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,日常生活中,务必科学佩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保持社交距离,不参加聚集性活动,一旦出现发热、干咳等症状,应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,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当前,新疆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可控,但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压力依然存在,请广大市民不信谣、不传谣,积极配合防疫工作,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,守护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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